我跟人马芙西同时低头看着自己的脚,迷利歪头想了一阵,入神到都忘了一旁自己的染眼瞳薰彩要煮焦了,还是我把火弄小。
我能蹒跚的走,身子会很不稳而且晃动,所以有时候我还是用爬的,迷利不要我用拐杖,他想想出一个放法让我走路好看点。
我身上跟脚上的疤也让他头疼好一阵,每晚睡前他会b我喝一种臭Si人的药草,喝了好久我皮肤变白,他在我疤痕上用薰彩调出的肤sE敷料薰了好一阵,最後疤痕变得非常淡。
他教了我各种走路方法,老几次我都摔倒,而他也陷入瓶颈之中。
「总之,我会想出办法,你每晚睡前运动左脚,两脚粗细不同就不好看了。」
他说。
他没有动我的衣服,尽管他看我那身当初穿来的单肩衫,K袜跟绑腿非常不顺眼,但迷利坚持,他不会让我空有一身漂亮的皮毛,脑袋却是空空,粗鲁而且盲目。
「谈吐、气质是你内在的表现,外表是点缀。」
他难得严肃的说道,想到他每天为了保养皮肤花了多少劲,我极力忍住才没笑出来。
「才艺是必要的,男人,尤其是爵爷最喜欢虚容的感觉,所有人的鞍马都美,那麽唯一能竞争表现的就是才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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