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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怎麽会无关?”

        陆承骏冷笑,转身直视法官“杨玉重伤是因为林采云手中的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刀是王志豪的,不是林采云的!”身为林采云的辩护律师邱建德替她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警务人员到场时,刀是不是在林采云手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这个偷换慨念邱建德他无法反驳!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是在争夺刀具的所有权,而是在论证动机。”陆承骏一击毙命。

        法官身T微微前倾,锐利的目光落在陆承骏身上“第一被告辩护人,请具T说明。林采云手持刀具的客观事实,与你方所主张的犯罪动机有何关联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方当事人王志豪长年跟踪王民,与之同住的林采云不可能毫无察觉;而我方当事人携带刀械威胁一事,两人心里更是清楚。可诡异的是,长年下来,这对男nV居然从未报警处理。这种近乎默许的静默,可见他们与王志豪之间,早已达成某种病态的平衡,或是他们恐惧的并非那把刀,而是报警後会被揭开的、更为丑陋的秘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要在这场官司中翻转剧情,陆承骏必须将「刀在小三手里」从意外解读为「趁火打劫的杀机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深知在法庭上证明「杀意」最难,单靠情感冲突往往不足以说服法官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陆承骏聪明地避开了软弱的「情杀」推论,转而采取「经济理X人」的视角,发起一场致命的「利益分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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